本院认为,自然人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健康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审理中,被告对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大队... 查看详情 >>
李律点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形成债权债务,原、被告双方均认可系借贷,故本院予以采信。借款应当归还。根据... 查看详情 >>
本案事情部分:2015年1月,原告秦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南京暖瑞家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的经理樊某某,得知南京石林家居装饰广场有限公司将其秦淮区石林家居装饰广场的1至6层中央空调改造工... 查看详情 >>
李律点评:当事人有责任就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原告宋某主张案涉房屋存在渗漏水问题,并要求三被告进行... 查看详情 >>